2017-07-08 作者: 来源:
消防维修招标公告
高邮市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招标人”)大楼消防系统维修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所需的有关维修方案及报价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邮市广播电视台大楼消防系统维修项目
二、公告时间:
2017年7月8日至2017年7月18日
三、项目简介:
1、 项目位置:高邮市金桥路3号
2、 项目内容:消防系统维修,涵盖消防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以及防排烟系统维修。
3、维修消防设备及数量以现场勘察当日所领取之附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4、标的类别:服务类。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2、参加现场勘探时请提供以下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报名时只提供法人身份证)。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公司简介、案例介绍等相关资料。
五、招标文件领取及现场踏勘答疑时间:
时间:2017年7月20日上午9:00
地点:高邮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现场踏勘时,招标人确定消防设施的位置,需要维保的要求,投标方必须亲自勘察现场。
六、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2017年7月25日上午9:30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高邮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招标方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9:30
3、开标地点:高邮市广播电视台六楼会议室
4、招标方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参加过现场踏勘答疑并决定参加本次招标的公司,请在开标前3日,以电话形式通知我单位是否参加投标。
6、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高邮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高邮进行仲裁。
联系人:卞益龙
电 话:0514-85857916
传 真:0514-85857988
手 机:15852858688
高邮市广播电视台
2017年7月8日